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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电力市场建设中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6 16:22:37  浏览:863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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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电力市场建设中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电力市场建设中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市场函〔2010〕166号


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电力交易方案的组织和审查工作,凡是列入淘汰名单的发电企业,不得安排进入电力市场参加电能交易。

  二、加强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的市场资格审查工作,凡是列入淘汰名单的发用电企业,不得安排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

  三、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等工作,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促进落后产能按要求退出市场。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市场交易工作的管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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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陪审表决机制是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评议时行使表决权的规则、程序和方式,法官和陪审员之间在行使表决权过程中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及法院和法官保障和激励陪审员行使用表决权的各种制度。它包括三个层面:一是陪审员参与案件评议时行使表决权的规则、程序和方式;二是法官和陪审员之间在行使表决权过程中相互监督和制约机制;三是法院和参与合议的法官保障和激励陪审员行使用表决权的各种制度。

  一、人民陪审员表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陪审表决权是陪审权利中最核心的部分,陪审员能否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是陪审员发挥作用乃至陪审制度成败的关键。以往相关法律对陪审员的表决机制未作出明文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各地做法混乱。虽然2009年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对细化了陪审员的表决程序。但是对法官和陪审员之间在行使表决权过程中如何相互监督和制约以及法院和参与合议的法官如何保障和激励陪审员行使用表决权方面,仍没有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实务中存在不少实际问题,诸如“审而不议”、 “议而不决”的现象仍相对存在、陪审员及承办法官的表决顺序不一、陪审员在表决过程中缺少互动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影响了人民陪审员陪审功能的发挥。

  二、原因分析

  1、陪审员表决权保障配套制度的缺失导致了陪审活动在运行中的失范;2、法院对陪审员的功利性使用限制了陪审权利行使的空间。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一些法院选择陪审员参与审理只是作为弥补合议庭人数的不足的举措,无法真正关心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的情况;3、法院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弱化陪审员的作用。在庭务会、审委会,以及法院内部习惯性的请示汇报以及有关领导直接和间接干预下,承办法官尚且不能真正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陪审员的意见被重视或采纳的机率更是微乎其微;4、合议庭评议机制缺陷限制了陪审制功能的发挥。目前,合议庭成员组成缺乏稳定性,集体决策的表象下实际是案件承办人承担主角;5、承办法官与陪审员信息不对等。陪审员往往在开庭前不主动阅卷,没有实质接触到案件,对案情不了解;6、权利观念淡薄是一部分陪审员怠于履行职责的主要动因;7、缺少平等磋商、争辩与表决的习惯也是陪审员参与案件评议的障碍;8、陪审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决定》第17条虽然规定陪审员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务尚未构成犯罪的,则只能免除其陪审员职务,而不能追究其经济或行政责任。从而导致人民陪审员履职责任的缺失。

  三、完善建议

  1、建议制定专门的混合型合议庭的评议规则。包括合议庭成员发言顺序规则即承办法官后发言规则、确定一次性书面表决规则、参与评议可自由发表意见或保留意见而不受追究、按多数原则作出裁判、即时评议、即时宣判等。通过这些规则的确立,保证陪审员在表决的过程中不致受到法官和其他因素的左右和影响,真正独立地行使权利。 

  2、实现合议庭独立,实行合议庭负责制。首先以合议庭为单位,对其所办的案件数量、质量进行考评、奖惩,然后合议庭内部各成员间再进行评比。错案追究责任也要以合议庭为主要追究对象。

  3、完善合议庭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设立诉讼参加人或人民群众举报制度,特别要设立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监督机制。人大应当对陪审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评议,定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报告,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外界的干扰。要扩大人民陪审员的权力范围。规定陪审员到法院履行职责期间,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参加案件调查;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参加案件评议。陪审员遇有下列情形,有权向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的;认为案件的事实认定或处理确有错误或者显失公正而在合议庭未能解决的;法官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4、建立陪审员充分行使表决意见的保障配套制度。诸如建立陪审员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建立陪审员阅卷制度,以便全面了解案情,实现与法官信息对等;建立庭审互动机制,确定承办法官与陪审员之间就诉讼不同阶段的任务作出分工,而不是由承办人一人唱主角,把陪审员作为陪衬;建立评议前的沟通讨论制度,评议前,先由承办法官介绍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审查判断证据的有关规则及案件争点,进行充分讨论,然后再正式评议,从而提高陪审员的发言水平,提高评议的质量;建立参审的陪审员旁听审委会讨论所陪审案件制度,保证陪审的知情权的同时,提高其业务水平;建立及时裁判文书送达给陪审员制度,保证其及时研读读裁判文书;建立陪审员协助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制度;建立陪审员评比制度和优秀陪审员的奖励制度等。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司法考试复习果有捷径乎?——在职,4个半月,396考生司考复习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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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司法考试,这个由律考转变而来的号称中国第一猛难的考试,成了许多学法之人与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的不得不跨越的一道门槛,同时也成了许多人心中挥之不去的伤痛,因为那平均10%的通过率笼罩下的残酷事实,我们必须面对。
本人2001年以报考学校排名第二的成绩考上法律硕士,恰逢中国首届司法考试,但由于自己对这个证书的认识程度不够未加重视而败北,2003年第二届司法考试,也由于自己的贪玩而再次与之失之交臂。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当我理清了头绪,当我拼尽了全力,当我毕业3年后再次挑战它,我的7年之痒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396分顺利通过。知道成绩后的喜悦已渐渐远去,但留给我对这场战火纷飞、群雄逐鹿的考试的思考却越来越多,我不由自主提起笔来,把自己的一些感想与复习体会斗胆写下,希望能给奋战在这条道上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或共勉。

一、决定司考前必做的几件事
1、第一件事:问自己为什么要考
我认为这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司法考试是给有信心有毅力的人准备的,如果你没有一个明确的自己为什么要考的目标,很容易半途而废,也很容易一次一次擦边而过却始终没有胜利的果实。
诚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不论你是法本或非法本,还是法律的高学历者,我就是喜欢当律师,当法官、检察官,那恭喜你,你的第一步已经胜利迈出了,直接去好好准备复习就行了。
如果你是迫于就业压力或者其他原因而被动参加考试,你首先要做好心理准备,这个证书只不过是资格证而已,它绝不等于和那个光环闪耀的十大高薪收入之一的律师划上等号,也不等于你有了资格,就可以立刻成了威严庄重的大法官。我的很多同学,都是在当不了公务员、进不了法院、公司后迫不得已当了律师,(在这个年平均收入50万的激烈竞争的律师行业,无奈地进入了金字塔的塔底,成了60%的律师年收入只有不到10万中的一员,开始了艰辛等待蜕变成凤凰的炼狱历程,相关资料可以参阅北京的青年律师状况调查)
因本人是法硕出身(只允许非法律本科人员攻读,旨在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故在此多说两句切身体会,除非你想转行或者攻读法律博士作研究人员外,考法硕之人一定要拿下司考证书,不然你以复合型法硕人才的资历去从事专职法律或法律顾问基本上成功率不大,除非你运气好。这个道理越早悟出,越对你的法律职业生涯规划有利。
所以你一定要问清自己,我拿这个证的目的是什么,只有足够的动力或压力才能最大限度的调动你准备这个考试的热情或者激情,也只有有了热情或激情,你的司法考试才会坚持到底,成功也必将属于你。

不要抱怨没有时间;
不要抱怨看不进书;
不要抱怨记忆力衰退;
这些都不是理由。

因为你不爱,
因为你不是特别爱,
因为你真的不是最爱,
所以你注定会失败!
---From Teacher Zoujianzhang

2、第二件事:思想决定行动
人往往都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经常立志却不能坚持。趋利避害,最小投入最大产出是人的本性所在,所以一旦你确定要过司考这个目标,剩下你要做的就是要坚守这个目标开始全力付出,不可讨价还价,投机取巧,因为学习见不得半点虚假。

3、第三件事:做好司考复习前准备工作
健康的身体:司考目前还是14门课一年一次通过,巨大的复习量,如果你没有好的体力支撑,一切都枉然。我的锻炼方法是游泳,每周至少游一次1000米,后来考前一个月健身卡到期没有续办,没两天就高烧40度了一次,自己都不认识自己是谁了,还谈得上什么复习?
充足的时间:如果你是全职复习,你要注意的就是适当休息。而如果你和我一样是在职,那一定要保证你不是日理万机的大老板,你要保证自己每天都能学习,要保证最后的冲刺阶段每天可以学到14-16小时,如果前面时间亏欠太多的话。
适合自己的方法:学习方法很重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而学习方法每个人都不一样,只有适合自己的方法才会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你要做的就是上网狂搜或听取了解别人的成功经验,然后摸索适合自己的。切忌机械照搬或者循规蹈矩一成不变。别人狂做题通过,别人看书狂记笔记通过,别人计划定得如此完美,别人。。。记住,司考考的是你自己,没有人可以帮你在最后的考试卷上答题。所以一定要找到自己喜欢、效率高的学习方法,检验方法很简单如果这样学你能记住,你愿意这样学,那就坚持采用这种方法,但千万不要一成不变,你的学习计划或方法一定要随着你自己的复习程度和分科检验而调整。

4、需要知道的几个理论
“700小时与抛物线”
不知谁提出的司法考试实际复习700个小时足矣,但我觉得很有道理,而且这句话对于我们在职不能保证时间的人来说太重要了,我一直用此来衡量自己的学习,并鼓励自己,司考并不等于复习时间越长,成绩越好,而是只要全身心投入700小时进行有效复习,就能通过。而我自己则总结了抛物线理论,司考复习好比抛物线,顶点就在那一刻,多之少之都不是最高点。因为无论如何,司考是中国的考试,就必然具备中国所有考试的特点,功夫下得不够,通不过则不用多说。但你功夫下得太多,每道题都弄得像研究生课题一样复杂,岂不是要累坏出题和评卷老师?毕竟,中国的司法考试还没有到博士入学考试那个层次。

“我们都曾患有强迫症”
快节奏的生活,大城市竞争的压力,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强迫症或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不要担心,我们就利用这一点:万国韩友谊老师讲过他自己的故事,他自己每次参加考试都会在考场上站起来,用骄傲的眼神横扫四周,心里暗示自己他们都不如我,然后答题效果俱佳。我们也可以仿效,心理暗示自己是最棒的,我不过司考,岂不是天下少了一个正义之神!

“司考只是体力活”
上面已经提到过,没有好的身体保障,司考只是空中楼阁,但是有一点你要坚信,不是只有高智商的人才能通过,现在司考的报名条件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学历,也就是说只要够报名条件,我们的智商就已经足矣,剩下的只是坚持体力学习到底就万事大吉了。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这是我2007年听到的最感人的一句话。也是让无数考生为之振奋的一句话,谢谢邹建章老师。您又提出了一句经典的话:要过一些像人的日子,就得先过一些不像人的日子!当你发现身边的人都在快乐地享受生活,而只有你挥汗如雨孤单影只复习着烦人的法条,当你被无数次的模拟不及格分打击挫败,当你发现下了这么大功夫,怎么全都忘了做题还是什么都不会时候,请记住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以下继续引用司法考试的灯塔——邹老师的话与大家共勉:(http://www.fafawang.com/blog/a/cyberz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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