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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15:05:27  浏览:967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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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

教基厅[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加快推进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信息化工作,现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
1.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doc

附件: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目 录
前 言 I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数据结构概述 1
3.1. 基本数据结构 1
3.2. 数据表格说明 2
3.3. 数据类型定义 3
4.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 8
5. 学校信息模型 9
6. 班级信息模型 10
7. 学生信息模型 11
参考文献 16


前 言
本规范定义了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中涉及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升级、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奖励、处分等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主管单位信息、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和学生信息等。以促进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信息的共享。
本规范建立了主管单位信息模型、学校信息模型、班级信息模型和学生信息模型,并且规定了这些信息模型中数据的多值性、约束性和数据类型等属性。本规范没有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设计进行定义。
本规范遵照《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和《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结合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

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l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l GB/T2261《人的性别代码》
l 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l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l 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l 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
l GB/T4766《婚姻状况代码》
l GB/T4767《健康状况代码》
l 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3. 数据结构概述
3.1. 基本数据结构
本标准中结构化数据使用层次模型。数据元素中可以含有数据元素。在顶级,数据元素通常叫做一个类。为了清楚表明每种数据元素在这个层次框架中的位置,在顶级之下的每级名称前都用一个竖线,两个破折号表示。

下表为这种层次表示法的示例。
层次级 表格描述
类别-层次中的顶级 数据元素
层次中的第一级 |--数据元素
第一级的下一级 |--|--数据元素
第四级的上一级 |--|--|--数据元素
层次的第四级 |--|--|--|--数据元素
3.2. 数据表格说明
下面介绍表格中每列标题的含义:
名称
数据元素名。
含义
数据元素的语义。
多值性
该列标明数据元素或数据类是只有一个值(S),还是可以有多个值。如果它可以取多值,还要进一步标明这些值是有序的(+),还是无序的(*)。
约束性
对于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各种数据来说,是否提供对这些数据元素的支持,支持到什么程度,称为对该数据元素的约束性。约束性有三个层次:
a) 必须的
必须的意味着学籍管理系统必须要支持这个数据元素,本规范用“M”表示。
b) 可选的
可选的意味着某个学籍管理系统的实现可以不支持这个数据元素,本规范用“O”表示。
c) 扩展的
本规范不描述扩展的数据元素,某个学籍管理系统可以根据系统应用需要扩展一些数据元素。
数据类型
数据元素的值必须采用本列定义的格式,或者为一个字符串,该字符串可以被转换为所定义的格式。
3.3. 数据类型定义
标准整型变量 Integer
-2147483648 到 +2147483647的整数。
标准实型变量 Decimal
一个带符号的允许小数点的实型数,在前面没有“-”号时为正。示例:“2”、“-2”和“2.2”。
标准标识 Identifier
不包括空格、逗号和非可视字符的数字-字符串,最大长度255。
标准短字符串 String255
由ASCII 码组成的长度小于255 的字符序列。
标准长字符串 String4096
由ASCII 码组成的长度小于4096 的字符序列。
标准日期变量 Date
格式为“YYYY-MM-DD”,例如:2006年11月12日为“2006-11-12”。
标准时间变量 Time
格式为“YYYY-MM-DD HH:MM:SS”例如:2006年11月12日23时32分15秒为“2006-11-12 23:32:15” 。
标准二进制变量 Binary
为二进制数据类型,例如:照片。
标准关键字 Vocabulary
DM—SZDLB 《学校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城市
2 县镇
3 农村

DM—SZDJJSX《学校所在地区经济属性代码》
代码 名称
0 非贫困县
1 国家级贫困县
2 省级贫困县

DM—XXBB《学校办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教育部门和集体办
2 社会力量办
3 其他部门办
9 其他

DM—XSLB《学生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00 普通学生
10 随班就读学生
11 视力残疾学生
12 听力残疾学生
13 智力残疾学生
19 其他随班就读学生

DM—BJLX《班级类型代码》
代码 名称
10 普通小学班
11 民族小学班
12 小学复式班
13 小学教学点班
14 小学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15 小学视力残疾班
16 小学听力残疾班
17 小学智力残疾班
20 普通初中班
21 民族初中班
22 初中复式班
23 初中教学点班
24 初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25 初中视力残疾班
26 初中听力残疾班
27 智力残疾班
40 普通高中班
41 民族高中班
42 高中特长班(文体艺智等班)

DM—XX《血型代码》
代码 名称
0 未知血型
1 A 型
2 B 型
3 AB 型
4 0 型
5 其他血型
9 未定血型

DM—GATQ 《港澳台侨外代码》
代码 名称
0 无
1 归侨
2 华侨
3 侨眷
4 港澳
5 台胞
6 外籍华人
7 华籍外人
8 非华裔外人
9 其他

DM—KSFS《考试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笔试
2 口试
3 考查
4 操作
5 网上考试
9 其他

DM—KSLB《考试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正常考试
2 国家统考
3 选拔考试
4 竞赛考试
5 会考
9 其他

DM—JLJB《奖励级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0 国家
20 省级
21 教育部
22 中央其他部委
23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30 省级部门、地(市、州、盟)级
31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2 省级其他部门
33 地(市、州、盟)级
40 地( 市、州、盟)级部门、县级
41 地级教育行政部门
42 地级其他部门
43 县级
50 县级部门、乡(镇)级
51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52 县级其他部门
53 乡(镇)级
60 学校级
70 国外

DM—XSHJLB《学生获奖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1 学科获奖
2 科技获奖
3 文艺获奖
4 体育获奖
5 综合获奖
6 社会工作
7 公益事业
9 其他

DM—CFMC《处分名称代码》
代码 名称
1 警告
2 记过
3 严重警告
4 留校察看
5 勒令退学
6 开除学籍
9 其他

DM—RXFS《入学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普通入学
2 民族班
3 体育特招
4 外校转入
5 恢复入学资格
9 其他

DM—XSLY《学生来源代码》
代码 名称
1 正常入学
2 借读
9 其他

DM—JDFS《就读方式代码》
代码 名称
1 走读
2 住校
3 借宿
9 其他

DM—JYJG《教育结果代码》
代码 名称
1 毕业
2 结业
3 未结业
4 肄业
DM—YDLB《学籍异动类别代码》
代码 名称
01 留级
02 降级
03 跳级
04 试读
11 休学
12 复学
13 停学
14 保留入学资格
15 恢复入学资格
16 恢复学籍
17 取消学籍
21 转学(转出)
22 转学(转入)
31 退学
33 开除学籍
32 勒令退学
51 正常死亡
52 非正常死亡
99 其他

DM—DJFS《等级分数代码》
代码 名称
A A级
B B级
C C级
D D级
E E级

DM—LDRKZK《流动人口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流动人口
0 非流动人口

DM—DSZN《独生子女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独生子女
0 非独生子女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1 民族自治县
0 非民族自治县

DM—XSZCZK《学生注册状况代码》
代码 名称
2 未按时注册
1 注册
0 未注册

DM-XJBDCLZT《学籍变动处理状态代码》
代码 名称
2 正在处理
1 处理完毕
0 未处理

4.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
主管单位信息模型是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模型。一般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单位。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主管单位代码BureauCode 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等中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主管单位名称BureauName 指学校主管单位标准名称,与公章一致 S M String255
|--所在地行政区划码Location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主管单位地址BureauAddress 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的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所在地区类别码LocationCode 参见DM—SZDLB《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经济属性码LocationEconCode 参见DM—SZDJJSX《所在地经济属性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民族属性LocationFolkCode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邮政编码PostalCode 指学校主管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S O String255
|--联系人 DutyPerson 学校主管单位的联系人 S M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学校主管单位的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传真电话 Fax 学校主管单位的传真 S O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校主管单位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HomePageUrl 学校主管单位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5. 学校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学校代码SchoolCode 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所属主管单位代码BureauCode 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等中小学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唯一标识 S R Identifier
|--学校名称SchoolName 指学校的标准名称,与公章一致 S M String255
|--学校地址SchoolAddress 指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的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所在地行政区划码Location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学校校长SchoolMaster 校长的姓名 S O String255
|--建校年月EstablishmentDate 指最初建校年月 S O Date
|--学校办别码SchoolHostCode 参见DM—XXBB《学校办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校类别码SchoolTypeCode 参见DM—XXLB《学校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区类别码LocationTypeCode 参见DM—SZDLB《所在地区类别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经济属性码LocationEconCode 参见DM—SZDJJSX《所在地经济属性代码》 S O Vocabulary
|--所在地民族属性LocationFolkCode DM—MZZZX《民族自治县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主教学语言码FirstTeachLanguage 参见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S M Identifier
|--辅教学语言码SecondTeachLanguage 参见GB/T4881《中国语种代码》 S O Identifier
|--邮政编码PostalCode 指学校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S O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学校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传真电话 Fax 学校传真 S O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校联系人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HomePageUrl 在互联网上的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6. 班级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学校代码 SchoolCode 班级所属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班级代码 ClassCode 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班级名称 ClassName 班级的名称,例如:99届1班 S M String255
|--建班年月 EstablishmentDate 班级创建时间 S O Date
|--学制 SchoolingLength 接受学历教育在校学习完成学业规定的年限,单位:年 S M Integer
|--班级类型码 ClassTypeCode 参见DM—BJLX《班级类型代码》 S M Vocabulary
|--班主任名称 ClassMasterName 班主任的姓名 S O String255

7. 学生信息模型
名称 含义 多值性 约束性 数据类型
|--班级代码 ClassCode 学生所属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学籍号 StudentCode 学生的唯一学籍标识 S M Identifier
|--学号 StudentNo 学校自编 S O Identifier
|--姓名 Name 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人事档案中正式记载的本人姓氏名称 S M String255
|--姓名拼音 SpellName 姓名全称的汉语拼音,用空格间隔每个汉字的拼音 S O String255
|--曾用名 UsedName 指曾经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S O String255
|--入学年月 EnrollmentDate 入学年月 S M Date
|--学生类别码 StudentTypeCode 参见DM—XSLB《学生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身份证号 IDNo 学生的身份证号或预留的身份证号 S M Identifier
|--性别码 GenderCode 参见GB/T2261《人的性别代码》 S M Identifier
|--血型码 BloodType 参见DM—XX《血型代码》 S O Vocabulary
|--出生日期 Birthday 出生日期 S M Date
|--出生地码 Bornplac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独生子女 IsSingleton DM—DSZN《独生子女状况代码》 S O Vocabulary
|--籍贯码 NativePlace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Identifier
|--民族码 FolkCode 参见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S M Identifier
|--港澳台侨码 EmigrantCode 参见DM—GATQ《港澳台侨外代码》 S O Vocabulary
|--健康状况码 HealthCode 参见GB/T4767《健康状况代码》 S O Identifier
|--政治面貌码 PoliticsCode 参见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 S O Identifier
|--现住址 ResidenceAddress 指本人的常住地址 S M String255
|--户口所在地 HukouLocation 指户口所在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流动人口状况 IsFloating 参见DM—LDRKZK《流动人口状况代码》 S M Vocabulary
|--国别码 Nationality 参见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S M Identifier
|--联系电话 Telephone 本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S M String255
|--通信地址 PostalAddress 指户口所在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旗)/乡(镇)/街(村)详细地址 S M String255
|--邮政编码 PostalCode 通信地址的邮政编码 S M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学生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主页地址 HomePageUrl 学生个人主页地址 S O String255
|--照片 Photo 学生的照片。 S O Binary
|--学生简历 Experience 记录学生到目前为止的学习经历 + O
|--|--起始时间 StartingTime 这段简历的起始时间 S M Date
|--|--结束时间 FinishingTime 这段简历的结束时间 S M Date
|--|--所在学校名称 SchoolName 这段简历所在学校名称 S M String255
|--|--担任职务 Duty 这段简历期间所担任的职务 S O String255
|--|--证明人 Attestor 这段经历的证明人 S O String255
|--|--备注 Remark 备注 S O String4096
|--监护人 Keeper * M
|--|--姓名 Name 监护人姓名 S M String255
|--|--关系 Relation 参考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S M Identifier
|--|--联系地址 PostalAddress 监护人的联系地址 S M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e 监护人的联系电话 S M String255
|--|--邮政编码 PostalCode 监护人联系地址的邮政编码 S M String255
|--|--电子信箱 Email 监护人的电子邮件信箱地址 S O String255
|--家庭成员 FamilyMember * O
|--|--关系码 RelationCode 参见GB/T4761《家庭关系代码》 S M Identifier
|--|--姓名 Name 家庭成员姓名 S M String255
|--|--单位名称 Company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名称 S O String255
|--|--联系电话 Telephon 家庭成员联系电话 S O String255
|--|--民族码 FolkCode 参见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S O Identifier
|--|--婚姻状况码 MarriageCode 参见GB/T4766《婚姻状况代码》 S O Identifier
|--|--侨居地码 EmigrantCode 参见GB/T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S O Identifier
|--注册信息 RegisterInfo + O
|--|--注册班级代码 ClassCode 班级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注册状况 RegisterStatus 参见DM—XSZCZK《学生注册状况代码》 S M Vocabulary
|--|--要求最晚注册时间 Deadline 要求最晚注册时间 S M Date
|--|--实际注册时间 RegisterDate 如果一直都没有注册则为空。 S M Date
|--|--未按时注册原因NotRegCausation “注册状况”值为0时填 S O String4096
|--在校考试信息 ExaminationInfo + O
|--|--考试日期 ExamDate 考试日期 S M Date
|--|--课程名称 CourseName 考试课程名称 S M String255
|--|--考试方式码 ExamModeCode 参见DM—KSFS《考试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考试类别码 ExamTypeCode 参见DM—KSLB《考试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分数类考试成绩ExamScore (得分/总分)*100 S O Decimal
|--|--等级类考试成绩ExamResultLevel 参见DM—DJFS《等级分数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期评语 Comment 学期评语 S O String4096
|--奖惩信息 RewardsAndPunishment + 0
|--|-- 奖励名称 RewardsName 奖励的名称 S M String255
|--|--奖励级别码 RewardsClassCode 参见DM—JLJB《奖励级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获奖类别码 RewardsTypeCode 参见DM—XSHJLB《学生获奖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奖励原因 RewardsCausation 奖励的原因 S O String4096
|--|--奖励金额 RewardsMoney 单位:元 S O Decimal
|--|--奖励文号 RewardsFileNo 奖励文号,无正式文号不填 S O Identifier
|--|--奖励年月 RewardsDate 奖励年月 S M Date
|--|--颁奖单位 RewardsBureau 颁奖单位 S M String255
|--|--处分名称码 PunishmentName 参见DM—CFMC《处分名称代码》 S M Vocabulary
|--|--处分原因 PunishmentCausation 处分原因 S M String4096
|--|--处分日期 PunishmentDate 处分日期 S M Date
|--|--处分撤销日期PunishmentRepealDa-te 处分撤销日期 S M Date
|--入学信息 EnrollmentInfo + M
|--|--原学校代码 OriginalSchoolCode 原学校的唯一标识,第一次入学为空 S M Identifier
|--|--入学年月 EnrollmentDate 入学年月 S M Date
|--|--入学方式码 EnrollmentTypeCode 参见DM—RXFS《入学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来源地区码 OriginalAreaCode 参见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S M Vocabulary
|--|--学生来源码 OriginalStudentCode 参见DM—XSLY《学生来源码》 S M Vocabulary
|--|--就读方式码 EnrollmentTypeCode 参见DM—JDFS《就读方式代码》 S M Vocabulary
|--结业信息 Graduate_Info + M
|--|--毕业学校代码 GraduateSchoolCode 毕业学校的唯一标识 S M Identifier
|--|--结束学业年月 GraduateDate 结束学业年月 S M Date
|--|--结束学业码 GraduateResultCode 参见DM—JYJG《教育结果代码》 S M Vocabulary
|--|--结束学业原因说明 GraduateCaus-ation 结束学业原因说明 S M String4096
|--|--毕业评语GraduateComment 登记入档的评语 S O String4096
|--学籍异动信息 TransferInfo + M
|--|--变动类别码TransferTypeCode 参见DM—YDLB《学籍异动类别代码》 S M Vocabulary
|--|--变动日期TransferDate 变动日期 S M Date
|--|--变动原因TransferCausation 变动原因 S M String4096
|--|--审批日期 AuditingDate 审批日期 S M Date
|--|--审批文号 AuditingFileNo 审批的正式文号,无正式文号不填 S M String255
|--|--原就读班级代码OriginalClassCo-de 原来就读学校代码,全国统一编码 S M Identifier
|--|--现就读班级代码TargetClassCode 现在就读学校代码,全国统一编码 S M Identifier
|--|--原学籍号OriginalStudentCode 原来所在地学籍号 S M Identifier
|--|--现学籍号 TargetStudentCode 变动后学籍号 S M Identifier
|--|--处理状态 TransferStatus 处理状态代码,参见DM-XJBDCLZT《学籍变动处理状态代码》 S M Vocabulary
|--|--处理结果TransferResult “成功”或者失败原因 S M Identifier


参考文献
[1] 《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
[2] 《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互操作规范》CELTS-40 WD1.0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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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97年4月15日,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几年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在我国发展迅速。1996年,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产值已达400亿元,约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总产值的4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100多万人,约占建筑装饰装修从业人员总数的25%。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预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起步较晚、发展快,不少居民缺乏装饰装修工程知识和装饰装修消费保护意识,部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素质差,加上管理相对滞后,因而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为了片面追求美观、实用,随意拆改结构主体,危及了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低素质的装饰装修单位和社会零散人员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使用不合格的装饰装修材料,粗制滥造,造成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低下;装饰装修野蛮施工,噪声扰民,材料、废弃物乱堆乱放,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由此而引发的邻里纠纷以及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等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种种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1996年,有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投诉已居全国消费者投诉热点的第13位。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建筑市场治乱和社会的安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本着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在继续抓好大型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的同时,认真抓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量大面广、小而分散、装饰要求各异,这给管理增加了难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工商、劳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共同抓好这项工作。要积极引导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三、四级资质的装饰施工企业,积极开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对于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适应居民的不同需求,提供不同套型的装饰方案供居民选择。要加强对个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从业者的管理,改变目前“散兵游勇”的状况,变无序为有序,变分散为相对集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根据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等规定,我们组织制定了《家庭居室装饰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我部建筑业司。

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保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设活动。
第三条 凡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装修和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必须按照建设部令第46号《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进行简易装饰装修(如仅作面层涂料、贴墙低、铺面砖等)的,应当到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管理。

第二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市场管理
第六条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七条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八条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二)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四)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五)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六)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七)国家和地方规定和其他规则。
第九条 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建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为开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材料营销、装饰承包等活动提供交易场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的管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交易市场可以开展信息咨询、投诉、质量评估等服务,以满足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需求。

第三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 除自行装饰装修外,居民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选择并委托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或者具有个体装饰从业者上岗证书个人进行。
第十一条 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第十二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工程可以委托有关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支付监督费用。

第四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与价格管理
第十三条 实行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其中个体装装修从业者还应当填写本人身份证和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号码;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间数、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完工时间;
(四)工程保修内容、期限;
(五)装饰工程价格及支付的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方式;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章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作业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第十七条 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第十八条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第十九条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鞍山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和《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机关以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告下列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二)政府部门和有国有资产的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

(三)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结果;

(四)政府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和政府重大经济活动支出的审计结果;

(五)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关注问题的审计结果;

(六)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事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结果;

(七)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八)专项审计调查和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告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当分别履行以下程序:

(一)审计机关公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呈报的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应当在呈报的报告中加以说明,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同意后,方可公告;

(三)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交办审计事项审计结果需要公告的,应当经委托审计的有关部门和交办审计的本级政府同意;

(四)公告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由审计机关按规定批准;

(五)审计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审计公告的管理工作,制定审计公告实施办法,规范审计公告行为。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应当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第七条 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由组织实施的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的审计项目,由授权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

第八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结果中涉及不宜公告的内容,应当予以删除或修改。

第九条 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单项公告,即对单个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的公告;

(二)分类公告,即对同类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的公告;

(三)综合公告,即对多个审计事项审计结果的综合性公告。

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公告方式,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审计机关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一)以纸质形式发布;

(二)通过政府公告或审计机关网站发布;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四)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

审计机关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可采用一种形式,也可同时采用多种形式。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以新闻发布会公告审计结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90日内发布,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发布时间。

第十三条 审计结果公告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审计结果公告出现重大差错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阻碍审计结果公告,影响审计机关正常工作,或者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市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工作。各县(市)、区审计机关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规定,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鞍山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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